一种新型适合炉外脱硝的燃煤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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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新型适合炉外脱硝的燃煤锅炉,包括底座,底座的顶端设有燃煤锅炉本体,锅炉的两侧均设有对流管束,燃煤锅炉本体的顶端固定设有锅筒,锅筒的内壁设有螺纹烟管,燃煤锅炉本体一端的顶部开设有高温烟气出口,燃煤锅炉本体另一端的顶部开设有低温烟气出口,低温烟气出口的一端固定设有高低温烟气混合管道,高低温烟气混合管道的顶端设有进气管,本实用新型中高温烟气和低温烟气进入高低温烟气混合管道,高温烟气与低温烟气充分混合后,烟温在280~420℃左右,然后进入脱硝装置进行脱硝处理,降低氮氧化物含量,将燃煤锅炉本体的烟温控制在280~420℃左右,适宜中温脱硝,有利于降低脱硝成本。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新型适合炉外脱硝的燃煤锅炉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1927650.8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09-07
授权号 :
CN213089800U
授权日 :
2021-04-30
发明人 :
王坤高艳芳王大玮李国梅王亚琪
申请人 :
张家口市大力神锅炉制造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河北省张家口市产业集聚区中粮大街1号
代理机构 :
石家庄元汇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代理人 :
刘闻铎
优先权 :
CN202021927650.8
主分类号 :
F23B80/02
IPC分类号 :
F23B80/02  F23J15/00  F23J15/02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23
燃烧设备;燃烧方法
F23B
只用固体燃料的燃烧方法或设备
F23B
只用固体燃料的燃烧方法或设备
F23B80/00
以为烟气或燃料释放的非燃烧气体设立特殊排放通道为特征的燃烧设备
F23B80/02
通过向燃烧室或燃烧区送回烟气
法律状态
2021-04-30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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