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甲醛检测设备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甲醛检测设备,包括收纳箱体,所述收纳箱体的顶端设置有甲醛检测设备本体,所述收纳箱体的内部底端固定连接有安装块,所述安装块的前表面外侧活动套接有套杆,所述套杆的内部活动套接有内置杆,所述内置杆的顶端外侧固定套接有底板;通过设计的安装块、套杆、内置杆、第一固定螺栓、底板、限位块、第二固定螺栓和U型架,便于对甲醛检测设备本体进行支撑,同时通过设有丝杆、空腔块和限位板,便于对甲醛检测设备本体进行支撑和限位,从而极大程度的增加了装置的实用性,解决了现有装置在进行使用时,支架搭建过慢会浪费大量时间的问题。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甲醛检测设备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1929930.2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09-07
授权号 :
CN213394411U
授权日 :
2021-06-08
发明人 :
尹子龙梁卓宏许晓健
申请人 :
广东孙悟空净化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2号亿能国际广场2座6层629之一单元
代理机构 :
代理人 :
优先权 :
CN202021929930.2
主分类号 :
F16M11/24
IPC分类号 :
F16M11/24  F16M11/04  G01N33/00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16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11/00
用于器械或其上制品的作为支承的机台或支架
F16M11/20
带有或不带有轮子的底盘
F16M11/24
支脚的高度或长度是可变的,也包括仅为运输而改变的
法律状态
2021-06-08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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