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大屏支架的固定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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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大屏支架的固定结构,涉及支架结构领域,包括主体,所述主体的底端设置有调节轴,所述调节轴的内壁连接有调节卡条,所述调节轴的内部设置有调节齿轮,所述调节齿轮的一侧固定连接有底座,所述底座的顶端固定安装有固定垫,所述主体的顶端安装有连接杆,所述连接杆的外壁连接有承重支架。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承重支架、主体和底座,在使用时,将底座与承重支架通过连接杆与调节轴转动打开,然后将大屏放置在底座上,大屏的底端卡在底座的固定垫上,而顶端卡合在主体外壁设置的放置槽内,放置大屏晃动,提高了大屏支架的稳定性,在收纳时,将底座通过调节轴卡入主体内部,然后将主体卡入承重支架内部,使支架便于携带。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大屏支架的固定结构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1960455.5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09-10
授权号 :
CN213018548U
授权日 :
2021-04-20
发明人 :
李思斯
申请人 :
深圳鸿泰智能视讯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口社区华盛路45号3号厂房2层203
代理机构 :
深圳市鼎智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
汤银
优先权 :
CN202021960455.5
主分类号 :
F16M11/04
IPC分类号 :
F16M11/04  F16M11/10  F16M11/20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16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11/00
用于器械或其上制品的作为支承的机台或支架
F16M11/02
头部
F16M11/04
器械的固定方法;器械相对于支架允许调整的方法
法律状态
2021-04-20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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