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备夜间警示功能的安防摄像头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具备夜间警示功能的安防摄像头,包括架杆,所述架杆的右侧开设有凹槽,所述凹槽的内腔活动连接有活动块,所述凹槽的内腔通过轴承转动连接有螺纹杆,所述活动块上开设有与螺纹杆配合使用的螺纹孔,所述架杆的内腔且位于凹槽的下部开设有安装槽,所述安装槽内腔的底部固定安装有伺服电机,所述伺服电机的输出轴与螺纹杆固定连接,所述活动块的右侧固定连接有安装板。本实用新型通过架杆、活动块、壳体、蜂鸣器、警示灯、安装板、连接板、凹槽、螺纹杆、伺服电机、滑槽、滑块和主板相互配合,解决了现在安防摄像头不能在夜间起到警示功能,并且安装位置较高,不便于人们维修更换的问题。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具备夜间警示功能的安防摄像头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1985417.5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09-11
授权号 :
CN213118203U
授权日 :
2021-05-04
发明人 :
杨红师
申请人 :
上海首安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上海市崇明区富民支路58号A1-420室(上海横泰经济开发区)
代理机构 :
上海宏京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
李昌霖
优先权 :
CN202021985417.5
主分类号 :
F16M11/04
IPC分类号 :
F16M11/04  F16M11/18  H04N5/225  H04N7/18  G08B7/06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16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11/00
用于器械或其上制品的作为支承的机台或支架
F16M11/02
头部
F16M11/04
器械的固定方法;器械相对于支架允许调整的方法
法律状态
2021-05-04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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