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展馆的可移动显示屏装置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显示设备技术领域,公开了一种用于展馆的可移动显示屏装置,包括固定框架、拼接显示屏、支撑杆以及移动脚轮,固定框架的两侧分别设有竖直平行的设有一立柱,拼接显示屏分别上下左右并排的设置在固定框架的前端部的上方,拼接显示屏均分别与立柱的前端壁的上端可拆卸固定连接,支撑杆分别左右平行的设置在固定框架的底部的两端,移动脚轮分别可转动的设置在支撑杆的底部的前后两端。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增加了显示屏的移动便携性,且可根据不同规格大小的拼接显示屏,调节第二支架与第一支架的相对位置以及固定板与立柱的相对位置,适应性广,实用性强。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用于展馆的可移动显示屏装置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1992528.9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09-11
授权号 :
CN213177421U
授权日 :
2021-05-11
发明人 :
孙微
申请人 :
深圳多维新城数字展示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南2号万科星火Online天枢仓4层思微SimplyWork编号D21
代理机构 :
深圳市中科创为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宋鹏跃
优先权 :
CN202021992528.9
主分类号 :
F16M11/04
IPC分类号 :
F16M11/04  F16M11/16  F16M11/42  G09F9/30  
相关图片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16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11/00
用于器械或其上制品的作为支承的机台或支架
F16M11/02
头部
F16M11/04
器械的固定方法;器械相对于支架允许调整的方法
法律状态
2021-05-11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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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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