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冷凝排放塔的活性氧负离子除臭设备
授权
摘要
具备冷凝排放塔的活性氧负离子除臭设备,包括竖直的内排放管道,内排放管道内插接有圆柱环状的排放塔内;内排放管道的中、上部插套固定有上密封板,内排放管道的下端插套固定有下密封板,下密封板和上密封板的外壁均固定在排放塔的内壁上;内排放管道四周的上密封板和下密封板之间插设有若干根冷凝管,冷凝管的上端插接固定在上密封板、下端插接固定在下密封板上,上密封板和下密封板之间的冷凝管上插接固定有若干水平的隔板,隔板分隔上密封板和下密封板之间的排放塔内腔成S型流道。它在排放塔内增设冷凝管结构,能对硫化氢等污染物进行冷凝,冷凝管中废气的流向和冷凝液滴的流向一致,提高冷凝效果,实现进一步减小硫化氢等污染物的排放。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具备冷凝排放塔的活性氧负离子除臭设备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2055136.6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09-18
授权号 :
CN213286243U
授权日 :
2021-05-28
发明人 :
卢晓东孙超
申请人 :
江苏协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高塍镇塍文路20号
代理机构 :
北京众合诚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曹立成
优先权 :
CN202022055136.6
主分类号 :
B01D53/00
IPC分类号 :
B01D53/00
IPC结构图谱
B
B部——作业;运输
B01
一般的物理或化学的方法或装置
B01D53/00
气体或蒸气的分离;从气体中回收挥发性溶剂的蒸气;废气例如发动机废气、烟气、烟雾、烟道气或气溶胶的化学或生物净化
法律状态
2021-05-28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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