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激光电视机架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激光电视机架,包括支架和托盘,所述支架竖直设置,所述托盘与所述支架转动连接,所述托盘可转动至水平或者竖直。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采用可折叠的电视托盘方案,把激光电视固定在托盘上,在闲置时可以把托盘折叠立起来,仅占用激光电视厚度的的空间,有效的减少了空间的占用。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激光电视机架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2056566.X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09-18
授权号 :
CN213118262U
授权日 :
2021-05-04
发明人 :
王艳峰戴清华
申请人 :
峰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军营南街10号院3幢3层301
代理机构 :
北京轻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朱晓彤
优先权 :
CN202022056566.X
主分类号 :
F16M11/22
IPC分类号 :
F16M11/22 F16M11/10 F16M11/18 G03B21/56 H04N5/64 H04N9/31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16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11/00
用于器械或其上制品的作为支承的机台或支架
F16M11/20
带有或不带有轮子的底盘
F16M11/22
带有近乎不变高度的,如具有长度不变的支柱或支脚
法律状态
2021-05-04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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