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影视编导现场用摄影支架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影视编导现场用摄影支架,包括三个支架脚撑位于前侧的两个所述支架脚撑的外表面均连接有一个L形卡件,两个所述L形卡件上共同放置有一个记录装置,两个所述L形卡件的顶端内部均开设有活动槽,所述活动槽的一侧内壁与推簧的一端固定连接,所述推簧的另一端固定连接有抵接块。本实用新型通过支架自带的L形卡件可以将台词本、记事本等记录工具固定在支架上,方便编导使用,且该L形卡件与支架脚撑之间的间距可以调节,从而可以适应不同厚度的记录工具;通过笔筒的设计,可以将多支笔置于笔筒内,方便随时取用,且该笔筒在闲置时可以贴近支架脚撑放置,减少外部空间的占用。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影视编导现场用摄影支架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2072850.6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09-21
授权号 :
CN213177430U
授权日 :
2021-05-11
发明人 :
于子淇
申请人 :
长春光华学院
申请人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路3555号
代理机构 :
天津铂茂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
陈晓蕾
优先权 :
CN202022072850.6
主分类号 :
F16M11/04
IPC分类号 :
F16M11/04  F16M11/22  G03B17/56  B43M99/00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16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11/00
用于器械或其上制品的作为支承的机台或支架
F16M11/02
头部
F16M11/04
器械的固定方法;器械相对于支架允许调整的方法
法律状态
2021-05-11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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