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矿下瓦斯检测仪固定支架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固定支架技术领域,具体揭示了一种矿下瓦斯检测仪固定支架,包括底座,底座顶部的中央开设有安装槽,安装槽的内部活动插接有配重块,配重块顶部的中央固定连接有内螺纹柱,内螺纹柱的顶部螺纹连接有外螺纹柱,外螺纹柱的顶部固定连接有U形框架,U形框架背面底部的中央固定连接有连接螺母,外螺纹柱的顶部螺纹连接于连接螺母的内部,U形框架内壁左右两侧均固定连接有复位弹簧,复位弹簧靠近U形框架中心的一侧固定连接有挤压板,U形框架正面的中央安装有排风扇;本实用新型的底座、配重块、内螺纹柱以及U形框架都可以单独进行携带,为工作人员携带和组装该装置提供了便利。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矿下瓦斯检测仪固定支架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2123917.4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09-23
授权号 :
CN213236831U
授权日 :
2021-05-18
发明人 :
黄泽楷
申请人 :
黄泽楷
申请人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新花二街19号505房
代理机构 :
广州文衡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
邓陶钧
优先权 :
CN202022123917.4
主分类号 :
F16M11/28
IPC分类号 :
F16M11/28  F16M11/04  F16F15/28  F04D25/08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16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11/00
用于器械或其上制品的作为支承的机台或支架
F16M11/20
带有或不带有轮子的底盘
F16M11/24
支脚的高度或长度是可变的,也包括仅为运输而改变的
F16M11/26
通过伸缩,可折叠或不可折叠
F16M11/28
具有单独伸缩支柱的支承用的底盘
法律状态
2021-05-18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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