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底座结构及显示设备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中提供了一种底座结构及显示设备,底座结构用于承载支撑显示设备的显示设备本体,其包括:底座主体,底座主体包括支架固定部;连接支架,连接支架包括相连接的设备连接部和底座连接部,其中,设备连接部与显示设备本体连接,底座连接部与支架固定部连接。通过将底座结构设置为两个相互独立的相互连接的零部件:底座主体和连接支架;并将连接支架连接于显示设备本体中,进而可以在显示设备本体出厂之前,先将连接支架装配在显示设备本体中,用户仅仅将底座与连接支架连接就可以完成底座的安装,而不需将显示设备本体平放和借用工具即可完成底座结构的安装,方便了底座结构的安装操作,防止显示设备本体在安装底座结构时被损伤。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底座结构及显示设备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2177115.1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09-28
授权号 :
CN213871971U
授权日 :
2021-08-03
发明人 :
李其昌
申请人 :
惠州视维新技术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四路78号
代理机构 :
深圳市君胜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
陈小强
优先权 :
CN202022177115.1
主分类号 :
F16M11/22
IPC分类号 :
F16M11/22  F16M11/02  F16M11/16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16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11/00
用于器械或其上制品的作为支承的机台或支架
F16M11/20
带有或不带有轮子的底盘
F16M11/22
带有近乎不变高度的,如具有长度不变的支柱或支脚
法律状态
2021-08-03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文件下载
暂无PDF文件可下载
  • 联系电话
    电话:023-6033-8768
    QQ:1493236332
  • 联系 Q Q
    电话:023-6033-8768
    QQ:1493236332
  • 关注微信
    电话:023-6033-8768
    QQ:1493236332
  • 收藏
    电话:023-6033-8768
    QQ:1493236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