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安防摄像头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安防摄像头,其技术方案要点是:一种安防摄像头,包括摄像头本体,还包括固定在地面上的底座,底座上设有高于底座设置的顶板,摄像头本体与顶板的底部相抵触,摄像头本体上可拆卸连接有能够发生形变的连接件,连接件上远离摄像头本体的一端贯穿顶板并与顶板为滑动连接,摄像头本体包括无线网络接收模块、PIR红外人体传感器、与PIR红外人体传感器电性连接的白光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安防摄像头,通过无线网络接收模块与网络连接,用户可通过手机、电脑等实现远程监看,当摄像头本体通过PIR红外人体传感器监测到有人靠近时,白光灯会开始闪光进行警告,如遇到的是坏人能够起到震慑效果。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安防摄像头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2229659.8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10-08
授权号 :
CN213420420U
授权日 :
2021-06-11
发明人 :
张与文
申请人 :
义乌市创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稠城街道宾王路258号2号馆三楼-2号商位
代理机构 :
代理人 :
优先权 :
CN202022229659.8
主分类号 :
F16M11/04
IPC分类号 :
F16M11/04  F16M11/18  F16M11/22  H04N5/225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16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11/00
用于器械或其上制品的作为支承的机台或支架
F16M11/02
头部
F16M11/04
器械的固定方法;器械相对于支架允许调整的方法
法律状态
2021-06-11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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