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像头模组及具有其的电子设备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摄像头模组和具有其的电子设备,摄像头模组包括电路板、感光元件、连接线、支架和滤光元件,感光元件设置在电路板上;连接线的一端与感光元件相连,连接线的另一端与电路板相连;支架设置在电路板上,支架上开设有通光孔,通光孔与感光元件相对,通光孔的轮廓在电路板上的投影位于连接线的外侧;滤光元件支撑在支架上。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摄像头模组,通过使通光孔的轮廓在电路板上的正投影位于连接线的外侧,避免了支架与连接线在摄像头厚度方向上的叠加,极大地减小了摄像头模组的镜头后焦距离,进而减小了摄像头模组的厚度尺寸,实现了摄像头模组的轻薄化,从而有利于实现电子设备的轻薄化。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摄像头模组及具有其的电子设备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2230007.6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10-09
授权号 :
CN212992431U
授权日 :
2021-04-16
发明人 :
梁镓俊
申请人 :
OPPO(重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玉龙大道188号
代理机构 :
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
欧阳高凤
优先权 :
CN202022230007.6
主分类号 :
H04N5/225
IPC分类号 :
H04N5/225
法律状态
2021-08-13 :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
专利权的转移IPC(主分类) : H04N 5/225
登记生效日 : 20210802
变更事项 : 专利权人
变更前权利人 : OPPO(重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变更后权利人 :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变更事项 : 地址
变更前权利人 : 401120 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玉龙大道188号
变更后权利人 : 523860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乌沙海滨路18号
登记生效日 : 20210802
变更事项 : 专利权人
变更前权利人 : OPPO(重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变更后权利人 :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变更事项 : 地址
变更前权利人 : 401120 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玉龙大道188号
变更后权利人 : 523860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乌沙海滨路18号
2021-04-16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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