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数字媒体艺术展示用的播放装置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数字媒体艺术展示用的播放装置,包括箱体、支撑柱、保护壳、显示器,箱体为矩形框体,箱体内壁固定连接有两个安装块、两个填充块、四个防震柱和一个转座,安装块位于箱体两窄壁中部,转座位于箱体一宽壁下中部,安装块上螺接有支撑柱,支撑柱上转动连接有保护壳,保护壳内部固定连接有显示器,保护壳后方转动连接有伸缩杆,伸缩杆另一端与转座转动连接,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有位于箱体窄边中部的对称的安装块以及与安装块螺接的支撑柱,可以将保护壳的重心保持在箱体内部范围中,防止播放装置发生侧翻;通过设置有伸缩杆,可以调节显示器的方位,便于人们观看。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数字媒体艺术展示用的播放装置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2379009.1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10-22
授权号 :
CN213420500U
授权日 :
2021-06-11
发明人 :
郑菲黄科
申请人 :
西安工业大学
申请人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金花北路4号
代理机构 :
郑州豫原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
李保林
优先权 :
CN202022379009.1
主分类号 :
F16M11/26
IPC分类号 :
F16M11/26  F16M11/38  G09F9/00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16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11/00
用于器械或其上制品的作为支承的机台或支架
F16M11/20
带有或不带有轮子的底盘
F16M11/24
支脚的高度或长度是可变的,也包括仅为运输而改变的
F16M11/26
通过伸缩,可折叠或不可折叠
法律状态
2021-06-11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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