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于清灰的摄像头支架
授权
摘要
实用新型涉及摄像头支架技术领域,具体地说为一种便于清灰的摄像头支架,包括摄像头杆、上立杆、下立杆、固定板、侧板、固定套、导向杆、第一锁紧螺栓、固定杆、前挡板、转盘、第一传动齿轮、第二传动齿轮、第一链轮以及第二链轮,本实用新型通过独特连接方式,能够让摄像头在垂直方向上改变位置,在本实用新型中通过转盘的转动带动第二链轮的转动,第二链轮通过链条带动第一链轮的转动,从而带动第一传动齿轮与第二传动齿轮做啮合传动运动,使得侧板能够在垂直方向上移动,侧板在垂直方向上的移动带动了上立杆在垂直方向上的移动,实现了摄像头的升降,从而便于工作人员操作。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便于清灰的摄像头支架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2379635.0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10-23
授权号 :
CN214037420U
授权日 :
2021-08-24
发明人 :
叶超
申请人 :
重庆好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重庆市开州区汉丰街道永兴社区月潭街52号
代理机构 :
重庆鼎慧峰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
张正秋
优先权 :
CN202022379635.0
主分类号 :
F16M11/04
IPC分类号 :
F16M11/04 F16M11/18 F16M13/02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16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11/00
用于器械或其上制品的作为支承的机台或支架
F16M11/02
头部
F16M11/04
器械的固定方法;器械相对于支架允许调整的方法
法律状态
2021-08-24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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