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移动结构摄像底座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摄像机配件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可移动结构摄像底座。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摄像机底座只能固定在一个位置进行摄像,在对不同的事物进行摄影时需要对其更换位置,使用极为不便的问题。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可移动结构摄像底座,包括箱体,所述箱体顶部内壁固定连接有双向液压杆。该可移动结构摄像底座,通过双向液压杆、万向轮等结构,能够使装置在移动和固定之间快速切换,不仅提高了装置的稳定性,且便于工作人员使用,同时通过升降杆、轴承座等结构,能够对摄像机进行高度调节及角度调节,不仅便于工作人员进行拍摄取景,而且能够在拍摄时根据需要调节拍摄角度,方便实用。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可移动结构摄像底座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2421436.1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10-27
授权号 :
CN213576608U
授权日 :
2021-06-29
发明人 :
蔡少坛
申请人 :
福建省五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湖滨街道八七路1410-2号五洋科技大厦五楼
代理机构 :
福建高知律师事务所
代理人 :
周跃仁
优先权 :
CN202022421436.1
主分类号 :
F16M11/28
IPC分类号 :
F16M11/28 F16M11/42 F16M11/08 H04N5/225
相关图片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16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11/00
用于器械或其上制品的作为支承的机台或支架
F16M11/20
带有或不带有轮子的底盘
F16M11/24
支脚的高度或长度是可变的,也包括仅为运输而改变的
F16M11/26
通过伸缩,可折叠或不可折叠
F16M11/28
具有单独伸缩支柱的支承用的底盘
法律状态
2021-06-29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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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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