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空电弧熔炼机构及真空电弧雾化装置
授权
摘要

本申请提供了一种真空电弧熔炼机构及真空电弧雾化装置,包括真空熔炼室;熔炼容纳部,物料于熔炼容纳部内被熔炼;容纳构件,用于容纳待熔炼的物料,容纳于容纳构件的物料的部分被布置为位于送料位置;送料组件,用于将位于送料位置的物料输送至熔炼容纳部;位于送料位置的物料离开送料位置后,其余物料的至少部分补充至送料位置。本申请提供的真空电弧熔炼机构,在位于送料位置的物料被熔炼之后,其余物料的至少部分能够继续补充至送料位置,如此实现连续、多次送料,在不需要开炉和抽真空的情况下完成多次熔炼,大大提高了熔炼效率,节约了时间,降低了操作人员的劳动强度。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真空电弧熔炼机构及真空电弧雾化装置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2430817.6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10-27
授权号 :
CN213543178U
授权日 :
2021-06-25
发明人 :
郑云张晓平彭炜
申请人 :
盘星新型合金材料(常州)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百花东路162号
代理机构 :
北京超凡宏宇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代理人 :
李翠
优先权 :
CN202022430817.6
主分类号 :
F27B3/08
IPC分类号 :
F27B3/08  F27B14/04  
相关图片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27
炉;窑;烘烤炉;蒸馏炉
F27B
一般馏炉、窑、烘烤炉或蒸馏炉;开式烧结设备或类似设备
F27B
一般馏炉、窑、烘烤炉或蒸馏炉;开式烧结设备或类似设备
F27B3/00
床式炉,例如反射炉
F27B3/08
带有或不带有其他热源的电加热的,例如电弧炉
法律状态
2021-06-25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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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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