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防护结构便于自洁的摄像机支架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摄像机支架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具有防护结构便于自洁的摄像机支架,包括装置主体,所述装置主体包括支架主体和伸缩杆,所述支架主体的一侧固定连接有伸缩杆,所述伸缩杆的数量为三个,所述支架主体的一侧固定连接有支撑杆,所述伸缩杆的表面设置有清洁机构,所述清洁机构包括拨动环和第一弹簧,三组所述伸缩杆的表面皆套接有拨动环,所述拨动环的一侧固定连接有第一弹簧。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有清洁板、清洁环、第一滑槽和第一滑块,通过第一滑槽和第一滑块之间的滑动,将装置的表面沾有的灰尘进行擦拭,使装置在使用的过程中更加便捷,大大增加了装置使用时的便捷性,同时也使装置在清洁的过程中更加高效。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具有防护结构便于自洁的摄像机支架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2453322.5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10-29
授权号 :
CN213452695U
授权日 :
2021-06-15
发明人 :
刘红升
申请人 :
唐山市鑫众壹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河北省唐山市高新区大庆道108号三层
代理机构 :
北京化育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尹均利
优先权 :
CN202022453322.5
主分类号 :
F16M11/32
IPC分类号 :
F16M11/32 F16M11/04 B08B1/00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16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11/00
用于器械或其上制品的作为支承的机台或支架
F16M11/20
带有或不带有轮子的底盘
F16M11/24
支脚的高度或长度是可变的,也包括仅为运输而改变的
F16M11/26
通过伸缩,可折叠或不可折叠
F16M11/32
具有3个或多个伸缩支柱的支承用的底盘
法律状态
2021-06-15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文件下载
暂无PDF文件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