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化炉底部结渣人工辅助处理系统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气化炉底部结渣人工辅助处理系统,包括承台、气化炉、出渣管,所述承台的上表面中部通过螺栓固定连接有气化炉,所述气化炉的下表面中部通过法兰和螺栓密封连接有出渣管,所述出渣管的一侧开设有捅渣孔;本实用新型通过在出渣管上设置有捅渣孔,能够人为操作和帮助落渣通畅,避免气化炉底部出现炉内有小渣块而导致的出渣不畅,或由于温度过高结渣导致无法正常出渣的情况,防止由于出渣不畅造成停工停产,能够减少资金及生产产能的损失,通过在捅渣孔一侧的出渣管上安装有氮封结构,在打开耐高温球阀之前,将氮封结构打开,氮气封的主要作用为在出渣时防止煤气被带出来,以免造成危险。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气化炉底部结渣人工辅助处理系统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2465875.2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10-30
授权号 :
CN214244320U
授权日 :
2021-09-21
发明人 :
冯艺勤王玉伟
申请人 :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县城
代理机构 :
代理人 :
优先权 :
CN202022465875.2
主分类号 :
C10J3/00
IPC分类号 :
C10J3/00  C10J3/20  C10J3/34  C10J3/60  C10J3/72  
相关图片
IPC结构图谱
C
C部——化学;冶金
C10
石油、煤气及炼焦工业;含一氧化碳的工业气体;燃料;润滑剂;泥煤
C10J
由固态含碳物料通过包含氧气或蒸汽的部分氧化工艺生产含有一氧化碳和氢气的气体;空气或其他气体的增碳
C10J3/00
由固态含碳燃料通过包含氧气或水蒸气的部分氧化工艺制造含一氧化碳和氢气的气体,例如合成气或煤气
法律状态
2021-09-21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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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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