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市政道路用警示桩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市政道路用警示桩,包括底座、福马轮、升降气缸、固定垫层、支撑柱和警示调节装置,所述福马轮均匀设于底座底壁下,所述升降气缸均匀设于底座底壁下,所述固定垫层设于升降气缸下,所述支撑柱设于底座顶壁上,所述警示调节装置设于支撑柱内。本实用新型属于警示桩技术领域,具体是指一种方便移动,同时可以固定放置警示桩,可根据道路情况来调节警示板的高度,使警示效果更佳的市政道路用警示桩。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市政道路用警示桩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2508655.3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11-03
授权号 :
CN213709263U
授权日 :
2021-07-16
发明人 :
陈军
申请人 :
厦门杰特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五星路463-106
代理机构 :
深圳市兰锋盛世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罗炳锋
优先权 :
CN202022508655.3
主分类号 :
E01F9/608
IPC分类号 :
E01F9/608 E01F9/619 E01F9/646 E01F9/662
IPC结构图谱
E
E部——固定建筑物
E01
道路、铁路或桥梁的建筑
E01F
附属工程,例如,道路设备和月台、直升机降落台、标志、防雪栅等的修建
E01F9/00
道路标志或交通信号装置;进行警告的装置
E01F9/60
直立件,例如,标志柱或标志牌;道路标志支承件
E01F9/604
专门适用于特殊标志目的,例如,标志转弯,道路设施或人行道交叉口
E01F9/608
用于指示,警告或控制交通,例如,指示灯柱或里程标
法律状态
2021-07-16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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