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尘器及其主体机构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吸尘器及其主体机构,主体机构包括主体及侧盖。主体上形成走线口,侧盖可拆卸地设置于主体上,并盖设于与走线口上。由于安装孔与走线口相连通,将第一电极件设置于侧盖上,便于利用侧盖设置于主体上,实现第一电极件与主体内电器部件的电性连接。集尘件可拆卸地设置于主体上并位于侧盖的一侧,保证第二电极件与第一电极件抵触,实现对集尘件或与集尘件连接的其他部件的供电,且不影响集尘相对于主体的可拆卸。同时由于侧盖盖设于走线口上,进而能够将走线口的尺寸增大,提高走线的便利性。当拆卸侧盖后,也便于通过走线口对主体内的电器部件进行检查或维修。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吸尘器及其主体机构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022522076.4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0-11-04
授权号 :
CN214017373U
授权日 :
2021-08-24
发明人 :
李锦坤王德旭陈闪毅谢武彬李锦彬
申请人 :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前山金鸡西路
代理机构 :
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米晶晶
优先权 :
CN202022522076.4
主分类号 :
A47L5/22
IPC分类号 :
A47L5/22 A47L9/00
IPC结构图谱
A
A部——人类生活必需
A47
家具;家庭用的物品或设备;咖啡磨;香料磨;一般吸尘器
A47L
家庭的洗涤或清扫;一般吸尘器
A47L5/00
吸尘器的结构特征
A47L5/12
有由动力驱动的空气泵或空气压缩机的,如由机动车发动机真空驱动的
A47L5/22
用旋转风扇的
法律状态
2021-08-24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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