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物品
实质审查的生效
摘要

根据本发明,一种行李物品(1)包括:上侧(2)和下侧(4),在所述下侧(4)处设置有至少两个行李脚轮(6),所述行李物品(1)借助所述行李脚轮能够在地面(8)上移动;至少两个侧表面(10)和至少两个主表面(12),其中,至少一个第一三维图案(14)布置在所述主表面(12)和/或侧表面(10)中的至少一个上,第一图案(14)包括在所述第一图案(14)中重复且相对于相应的主表面(12)和/或侧表面(10)突出或凹陷的多个第一表面结构(16),板式元件(18)布置在所述至少一个主表面(12)和/或侧表面(10)上并通过至少一个连接装置(20)连接到所述主表面(12)和/或侧表面(10),其中,所述板式元件(18)包括至少一个外侧(22)和至少一个内侧(24),所述内侧(24)设置有与所述第一图案(14)适配的第二图案(26),所述第二图案(26)包括相对于所述内侧(24)突出和/或凹陷的至少两个三维表面结构(28),所述至少两个三维表面结构与所述第一表面结构(16)相适配使得所述第二表面结构(28)与第一表面结构(16)接合,所述板式元件(18)的厚度(D)大于第二表面结构(28)的相对于所述内侧(24)突出和/或凹陷的高度和/或深度(T)。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行李物品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CN114449917A
申请号 :
CN202080063786.5
公开(公告)日 :
2022-05-06
申请日 :
2020-07-23
授权号 :
暂无
授权日 :
暂无
发明人 :
B·G·M·道钦
申请人 :
里默瓦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人地址 :
德国科隆
代理机构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周家新
优先权 :
CN202080063786.5
主分类号 :
A45C5/14
IPC分类号 :
A45C5/14  A45C13/42  
IPC结构图谱
A
A部——人类生活必需
A45
手携物品或旅行品
A45C
小包;行李箱;手提袋
A45C5/00
硬或半硬行李箱
A45C5/14
带有内装的滚动装置
法律状态
2022-05-24 :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 : A45C 5/14
申请日 : 20200723
2022-05-06 :
公开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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