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合采掘粘性物料用轮斗挖掘机
实质审查的生效
摘要
一种适合采掘粘性物料用轮斗挖掘机,包括行走机构,经大回转支承机构与行走机构相连的门型回转台,设置在门型回转上的安装有斗轮机的受料臂机构,通过可旋转连接与门型回转台立柱相连的卸料臂机构,卸料臂机构的下部设置有卸料臂回转机构,其技术要点是受料臂机构的臂架内部固定有两条一上一下的带式输送机,下部带式输送机的带宽需不小于上部带式输送机带宽,下部带式输送机机头滚筒不能超出上部带式输送机机头滚筒,但需保证下部带式输送机上物料能落入卸料臂的带式输送机上,下部带式输送机长度应设置为上部带式输送机长度的1/3‑1/2。通过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有效提高了斗轮挖掘机整机的稳定性。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适合采掘粘性物料用轮斗挖掘机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CN114320300A
申请号 :
CN202111389505.8
公开(公告)日 :
2022-04-12
申请日 :
2021-11-23
授权号 :
暂无
授权日 :
暂无
发明人 :
宋波王忠鑫马培忠冯学慧陈洪亮刘畅
申请人 :
中煤科工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
代理机构 :
沈阳科威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 :
杨滨
优先权 :
CN202111389505.8
主分类号 :
E21C47/00
IPC分类号 :
E21C47/00 E21C35/20 E21C35/06 E21C35/02 E21C35/04
IPC结构图谱
E
E部——固定建筑物
E21
土层或岩石的钻进;采矿
E21C
采矿或采石
E21C47/00
露天矿的开采或运输机械
法律状态
2022-04-29 :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 : E21C 47/00
申请日 : 20211123
申请日 : 20211123
2022-04-12 :
公开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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