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信息技术具备防止晃动功能的显示器支架
实质审查的生效
摘要

本发明涉及信息技术技术领域,且公开了一种用于信息技术具备防止晃动功能的显示器支架,包括壳体,所述壳体内部上方左右两侧均设置有晃动检测装置,壳体内部下方左右两侧均设置有稳定装置,壳体外部下方左右两侧均设置有配重块。通过显示器晃动导致金属球撞击凹槽产生振动,再配合音叉将振动放大,带动闭合线圈切割磁感线产生电流,使装置对于振动的反应比较灵敏,且不需要外部接入电路,节约了能源,简化了装置,降低了成本,又通过磁板一和磁板二与金属棒以及限位杆的配合,利用安培力定则使配重块被推出,降低了装置的重心,增大了装置与桌面的接触面接,提高了显示器的稳定性。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用于信息技术具备防止晃动功能的显示器支架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CN114370583A
申请号 :
CN202111493583.2
公开(公告)日 :
2022-04-19
申请日 :
2021-12-08
授权号 :
暂无
授权日 :
暂无
发明人 :
贺玲赵维捷张涛
申请人 :
江苏雅驹新材料实业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江苏省徐州市邳州市占城镇工业路99号
代理机构 :
北京恒泰铭睿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苏天功
优先权 :
CN202111493583.2
主分类号 :
F16M11/22
IPC分类号 :
F16M11/22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16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11/00
用于器械或其上制品的作为支承的机台或支架
F16M11/20
带有或不带有轮子的底盘
F16M11/22
带有近乎不变高度的,如具有长度不变的支柱或支脚
法律状态
2022-05-06 :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 : F16M 11/22
申请日 : 20211208
2022-04-19 :
公开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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