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裸岩河床钢管桩施工设备及施工方法
实质审查的生效
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裸岩河床钢管桩施工设备及施工方法,涉及钢管桩施工技术领域,所述裸岩河床钢管桩施工设备包括回旋机构及钢管钻头,回旋机构包括钻杆,钻杆的一端连接有钢管钻头,钢管钻头的外部形状与钢管桩形状相同,钢管钻头在远离钻杆的一端设有钻齿。本发明的裸岩河床钢管桩施工设备,钢管钻头一方面起到现有技术中钢护筒的作用,另一方面钢管钻头上的钻齿在钻孔的过程中,挤密岩土,在钻杆提拉钢管钻头时将钢管桩孔位内的废渣带出,实现钢管桩孔位的方便清理,施工效率高;由于没有额外设置钢护筒,钢管钻头提渣后,在水流、土层侧压力的作用下,钢管钻头拔出后的孔内会回淤,形成覆盖层,便可方便钢管桩的振动下沉施工。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裸岩河床钢管桩施工设备及施工方法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CN114370234A
申请号 :
CN202111562080.6
公开(公告)日 :
2022-04-19
申请日 :
2021-12-17
授权号 :
暂无
授权日 :
暂无
发明人 :
赵东黎朱东明李桐付小莲张园华徐新学龚士平焦剑英全浩黄剑宇
申请人 :
中铁九桥工程有限公司;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滨江东路148号
代理机构 :
北京隆源天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徐苏明
优先权 :
CN202111562080.6
主分类号 :
E21B7/136
IPC分类号 :
E21B7/136 E21B10/43 E21B15/02 E02D7/18
IPC结构图谱
E
E部——固定建筑物
E21
土层或岩石的钻进;采矿
E21B
土层或岩石的钻进;从井中开采油、气、水、可溶解或可熔化物质或矿物泥浆
E21B7/00
钻井的特殊方法或设备
E21B7/12
水下钻井
E21B7/136
从不可浮支架上钻进
法律状态
2022-05-06 :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 : E21B 7/136
申请日 : 20211217
申请日 : 20211217
2022-04-19 :
公开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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