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垃圾焚烧厂飞灰与渗滤液协同处置熔融方法及系统
实质审查的生效
摘要
基于垃圾焚烧厂飞灰与渗滤液协同处置熔融方法,1)将焚烧厂产生的飞灰及炉渣或再掺入造渣剂与渗滤液或渗滤液的浓缩液进行混合造粒;2)对混合造粒物进行热空气气旋干燥;3)对气旋干燥的造粒物进行等离子熔融处理;4)气旋干燥的热烟气与等离子熔融炉烟气并入焚烧厂二燃室进行二次燃烧;5)烟气余热利用加热空气循环气旋干燥;将焚烧厂产生的飞灰与渗滤液浓缩液进行混合造粒、气旋干燥后等离子熔融处理,产生的烟气进入焚烧厂二燃室协同焚烧处置,熔渣水淬得玻璃态产物资源化利用。实现了飞灰及渗滤液中二噁英、有机物的去除和重金属的有效固定,处理系统简单,实现了飞灰与渗滤液浓缩液处置无害化资源化的双重效果。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基于垃圾焚烧厂飞灰与渗滤液协同处置熔融方法及系统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CN114383142A
申请号 :
CN202111596059.8
公开(公告)日 :
2022-04-22
申请日 :
2021-12-24
授权号 :
暂无
授权日 :
暂无
发明人 :
冉根柱刘军戴昕郭燕常玉乐刘坚潘天骐赵慧慧
申请人 :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乾德路57号
代理机构 :
南京瑞弘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
陈建和
优先权 :
CN202111596059.8
主分类号 :
F23G5/04
IPC分类号 :
F23G5/04 F23G5/14 F23G5/44 F23G5/46 B01J2/22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23
燃烧设备;燃烧方法
F23G
焚化炉;废物或低品位燃料的焚毁
F23G
焚化炉;废物或低品位燃料的焚毁
F23G5/00
专门适用于焚烧废物或低品位燃料的方法或设备,例如焚化炉
F23G5/02
包括预处理的
F23G5/04
干燥
法律状态
2022-05-10 :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 : F23G 5/04
申请日 : 20211224
申请日 : 20211224
2022-04-22 :
公开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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