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用暖风烘鞋装置及采用车用暖风烘鞋装置的车辆
实质审查的生效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车用暖风烘鞋装置及采用车用暖风烘鞋装置的车辆,车用暖风烘鞋装置包括烘鞋组件及进风调节组件,烘鞋组件包括用于容置待烘干鞋子的烘鞋盒以及设置在烘鞋盒内的加热器和换气风扇;外部空气经过进风调节组件进入烘鞋盒内;加热器中设有接入发动机冷却系统的冷却液回路的高温侧管路,流经管路的冷却液加热周围的空气以产生暖风;换气风扇设有连通至驾驶室外的排风通道。本发明的车用暖风烘鞋装置及采用车用暖风烘鞋装置的车辆使用发动机余热来实现烘鞋功能,通过专用的加热器满足烘鞋加热需求,避免消耗整车电功耗;根据整车结构设计专用的排气风道,够将由烘出的热空气、水蒸气以及异味排出到驾驶室外,确保驾驶室的空气清洁。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车用暖风烘鞋装置及采用车用暖风烘鞋装置的车辆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CN114403773A
申请号 :
CN202111613223.1
公开(公告)日 :
2022-04-29
申请日 :
2021-12-27
授权号 :
暂无
授权日 :
暂无
发明人 :
王小翻
申请人 :
东风马勒热系统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枫树五路
代理机构 :
武汉开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陈家安
优先权 :
CN202111613223.1
主分类号 :
A47L23/20
IPC分类号 :
A47L23/20
IPC结构图谱
A
A部——人类生活必需
A47
家具;家庭用的物品或设备;咖啡磨;香料磨;一般吸尘器
A47L
家庭的洗涤或清扫;一般吸尘器
A47L23/00
靴鞋的清扫
A47L23/20
干燥鞋的装置或器具并带加热设备的
法律状态
2022-05-20 :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 : A47L 23/20
申请日 : 20211227
申请日 : 20211227
2022-04-29 :
公开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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