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落地式电视支架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落地式电视支架,包括底座和伸缩杆,所述底座上固定设有立柱,所述伸缩杆可升降安装于立柱上,所述底座的内部对应安装有增重块;所述伸缩杆的顶部固定设有安装座,所述安装座上可转动安装有转柱,且该转柱可沿其轴向方向来回滑动,所述转柱上固定安装有电视安装板;所述安装座的一侧对应设有卡盘,该卡盘的外侧端面对应开设有卡槽,所述转柱的一侧穿过安装座及卡盘后对应安装有卡块,所述卡块可转动安装于卡盘一侧,并通过卡盘上的卡槽限位固定。本实用新型的电视支架既能够有效调整电视机的安装高度,又能够有效调整电视机的安装角度,且其结构简单,操作简便,能够稳定放置在地面上,实用性好。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落地式电视支架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122851542.8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1-11-20
授权号 :
CN216243173U
授权日 :
2022-04-08
发明人 :
赵典木杨英发高万云
申请人 :
芜湖星典工贸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芜湖县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东区西次五路168号
代理机构 :
安徽华普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
蔡庆新
优先权 :
CN202122851542.8
主分类号 :
F16M11/04
IPC分类号 :
F16M11/04 F16M11/10 F16M11/18 F16M11/28 H04N5/64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16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11/00
用于器械或其上制品的作为支承的机台或支架
F16M11/02
头部
F16M11/04
器械的固定方法;器械相对于支架允许调整的方法
法律状态
2022-04-08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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