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架组件及灯具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支架组件及灯具,所述支架组件包括第一支架,所述第一支架中形成有一收容槽,所述收容槽由一对相对设置的侧壁和与该对侧壁相连的底壁组成,所述收容槽形成有相对所述底壁设置的开口,所述第一支架包括设置在所述开口处且与所述侧壁相连的第一安装部;以及第二支架,所述第一支架和第二支架之间还设有对位结构,所述第二支架包括至少部分设置在所述第一支架的底壁外表面之外的连接部,以及与所述连接部相连并平行于所述第一安装部设置的第二安装部。本实用新型的适用性广,能够满足不同型号的灯杆和无线设备的尺寸要求,结构简单可靠且便于安装。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支架组件及灯具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122878503.7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1-11-23
授权号 :
CN216590693U
授权日 :
2022-05-24
发明人 :
王启文高留刚
申请人 :
苏州欧普照明有限公司;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欧普道路照明有限公司;上海乾隆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市汾湖经济开发区汾杨路东侧
代理机构 :
苏州携智汇佳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
钱伟
优先权 :
CN202122878503.7
主分类号 :
F16M11/04
IPC分类号 :
F16M11/04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16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11/00
用于器械或其上制品的作为支承的机台或支架
F16M11/02
头部
F16M11/04
器械的固定方法;器械相对于支架允许调整的方法
法律状态
2022-05-24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文件下载
暂无PDF文件可下载
  • 联系电话
    电话:023-6033-8768
    QQ:1493236332
  • 联系 Q Q
    电话:023-6033-8768
    QQ:1493236332
  • 关注微信
    电话:023-6033-8768
    QQ:1493236332
  • 收藏
    电话:023-6033-8768
    QQ:1493236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