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用的安全警示机构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博物馆用的安全警示机构,属于安全警示装置技术领域,其主要针对现有装置无法进行收纳的问题,提出如下技术方案,博物馆用的安全警示机构,包括箱体与安装板,箱体内穿设有伸缩组件,伸缩组件顶端设置有固定板,固定板内穿设有连接组件,连接组件包括滑动块与转轴,滑动块设置在转轴上,滑动块穿设在滑槽内,滑槽开设在安装板一侧,安装板另一侧设置有显示屏,转轴穿设在固定板内,转轴内穿设有定位螺栓,滑动块内穿设有定位组件;通过转轴、滑动块、安装板与伸缩组件的设置,使装置可进行收纳,方便工作人员搬运;通过清洁板、压缩弹簧与连接柱的设置,使装置可方便的清洁屏幕,功能更加完善,使用更加方便。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博物馆用的安全警示机构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123095726.2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1-12-10
授权号 :
CN216280414U
授权日 :
2022-04-12
发明人 :
权刚
申请人 :
权刚
申请人地址 :
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城关镇湿地新区高台县博物馆
代理机构 :
重庆鼎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
周亚婷
优先权 :
CN202123095726.2
主分类号 :
F16M11/22
IPC分类号 :
F16M11/22 F16M11/04 B08B1/00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16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
非专门用于其他类目所包含的发动机或其他机器或设备的框架、外壳或底座;机座或支架
F16M11/00
用于器械或其上制品的作为支承的机台或支架
F16M11/20
带有或不带有轮子的底盘
F16M11/22
带有近乎不变高度的,如具有长度不变的支柱或支脚
法律状态
2022-04-12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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