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地下室防水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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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种地下室防水构造,地下室包括顶板、底板和地下室外墙,底板上设有底板后浇带防水构造,底板后浇带防水构造包括自下而上顺次设置的垫层、底层防水层、超前止水层、表层防水层和积水井超前止水层为U型结构,U型结构两竖边上部斜向底板向上倾斜形成顺水坡面,表层防水层设于积水井内壁,积水井两侧上壁、底板内埋设有底板止水钢板,底板止水钢板底面与表层防水层顶面抵接,一侧埋设在底板,另一侧悬空于积水井内。本实用新型地下室外墙阴阳角设置为现浇斜角,卷材收头处设置金属压条或水泥钉收口;地下室底板后浇带交接部位设置积水井;地下室顶板后浇带施工缝部位设置坡脚,坡脚与顶板面交接处设置三角槽口,便于施工,满足防水要求。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地下室防水构造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202123245475.1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2021-12-22
授权号 :
CN216689497U
授权日 :
2022-06-07
发明人 :
雷亮胡全信曹大率黄春来
申请人 :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院E座
代理机构 :
北京中建联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
晁璐松
优先权 :
CN202123245475.1
主分类号 :
E02D31/02
IPC分类号 :
E02D31/02  E02D29/16  
IPC结构图谱
E
E部——固定建筑物
E02
水利工程;基础;疏浚
E02D
基础;挖方;填方;地下或水下结构物
E02D31/00
基础或基础结构的保护装置;保护土壤或下层土中水的地基措施,例如,防止或消除油的污染
E02D31/02
防止地下潮湿或地下水
法律状态
2022-06-07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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