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洗地机及其底座
实质审查的生效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洗地机及其底座,其中洗地机包括洗地机本体和底座,所述的洗地机本体包括:壳体,该壳体包括手柄支架体和安装在手柄支架体上并适合在待清洁表面上移动的底壳;清洁辊,安装在底壳上;抽吸机组,安装在壳体上,具有吸气口和排气管道,所述的底座,用于放置洗地机本体,所述的底座具有送风通道,所述的送风通道在底座与洗地机本体的对接面上形成送风通道入口部和送风通道出口部,当洗地机本体放置在底座上时,送风通道入口部与排气管道的排气口对接,送风通道出口部对准清洁辊表面。本发明在洗地机本体放置在底座上时,底座送风通道的送风通道入口部与排气管道的排气口对接,底座送风通道的送风通道出口部对准清洁辊表面,有利于将清洁辊吹干。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洗地机及其底座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CN114376476A
申请号 :
CN202210055927.X
公开(公告)日 :
2022-04-22
申请日 :
2022-01-18
授权号 :
暂无
授权日 :
暂无
发明人 :
何垣昌
申请人 :
中山市金舜家庭用品有限公司;梁金然
申请人地址 :
广东省中山市西区沙朗高科技工业区名流路3号
代理机构 :
中山市汉通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
田子荣
优先权 :
CN202210055927.X
主分类号 :
A47L11/30
IPC分类号 :
A47L11/30 A47L11/40 F26B21/00
IPC结构图谱
A
A部——人类生活必需
A47
家具;家庭用的物品或设备;咖啡磨;香料磨;一般吸尘器
A47L
家庭的洗涤或清扫;一般吸尘器
A47L11/00
清扫地板、地毯、家具、墙壁或墙上覆盖物的机械
A47L11/29
以能吸取脏液为特征的地板洗涤机械
A47L11/30
有抽吸作用的
法律状态
2022-05-10 :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 : A47L 11/30
申请日 : 20220118
申请日 : 20220118
2022-04-22 :
公开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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