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发光设备、显示设备、电子装置、车载显示器及车辆
实质审查的生效
摘要
公开了一种有机发光设备、显示设备、电子装置、车载显示器及车辆。所述有机发光设备,包括:面向彼此布置的阳极和阴极;布置在阳极与阴极之间的发光层;以及布置在阳极与发光层之间的空穴传输层,接触发光层。该发光层包括第一主体材料和第二主体材料。空穴传输层的HOMO能级与第一主体材料的HOMO能级之差小于空穴传输层的HOMO能级与第二主体材料的HOMO能级之差。空穴传输层的HOMO能级13H与第一主体材料的HOMO能级14aH之差为0.37eV或以下。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有机发光设备、显示设备、电子装置、车载显示器及车辆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CN114530563A
申请号 :
CN202210115796.X
公开(公告)日 :
2022-05-24
申请日 :
2022-02-07
授权号 :
暂无
授权日 :
暂无
发明人 :
滨田继太森茂
申请人 :
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汇庆路889号
代理机构 :
北京品源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谭营营
优先权 :
CN202210115796.X
主分类号 :
H01L51/50
IPC分类号 :
H01L51/50
法律状态
2022-06-10 :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 : H01L 51/50
申请日 : 20220207
申请日 : 20220207
2022-05-24 :
公开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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