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安全警示装置
公开
摘要
本发明属于水利工程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安全警示装置,针对现有的警示装置不方便调节高度的问题,现提出如下方案,其包括底箱,所述底箱的底部四角位置均固定连接有支撑脚,四个支撑脚的底部均固定安装有垫脚,底箱的顶部四个拐角处均固定连接有伸缩杆,四个伸缩杆的顶端固定连接有同一个平台,平台的底部中心位置固定连接有三角传动块,三角传动块的左右两侧均开始有一号槽。本发明结构紧凑,设计合理,操作便捷,不仅能够控制警示板移动,从而对警示装置的高度进行调节,而且能够根据实际需求更换警示板,提高了装置的灵活性和实用性,有利于人们的使用。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一种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安全警示装置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CN114575282A
申请号 :
CN202210281498.8
公开(公告)日 :
2022-06-03
申请日 :
2022-03-21
授权号 :
暂无
授权日 :
暂无
发明人 :
赵铭赵浩伟王红艳
申请人 :
赵铭
申请人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8号
代理机构 :
武汉菲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项佳懿
优先权 :
CN202210281498.8
主分类号 :
E01F9/608
IPC分类号 :
E01F9/608 E01F9/623 E01F9/692 E01F9/646 E01F9/627 E02B1/00
IPC结构图谱
E
E部——固定建筑物
E01
道路、铁路或桥梁的建筑
E01F
附属工程,例如,道路设备和月台、直升机降落台、标志、防雪栅等的修建
E01F9/00
道路标志或交通信号装置;进行警告的装置
E01F9/60
直立件,例如,标志柱或标志牌;道路标志支承件
E01F9/604
专门适用于特殊标志目的,例如,标志转弯,道路设施或人行道交叉口
E01F9/608
用于指示,警告或控制交通,例如,指示灯柱或里程标
法律状态
2022-06-03 :
公开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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