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发声、发光的电子玩偶
专利权的终止
摘要
能发声、发光的电子玩偶,本实用新型属于一种电子玩具。在中国传统玩具“不倒翁”基础上应用现代电子技术制成的能发声、发光的电子玩具,不论将其如何放置最终它都能保持直立状态。当拨动使之摇摆时,它能奏出悦耳动听的音乐,且两只眼睛能随着乐曲声的强弱而闪闪发光。当它处于稳定的直立状态时,一曲终了,声、光俱止。此外,通过适当的连接,还能作为音乐门铃、婴儿尿湿报警器及其他的报讯器用。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能发声、发光的电子玩偶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86204212.7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1986-06-18
授权号 :
CN86204212U
授权日 :
1987-05-06
发明人 :
谭长祁
申请人 :
谭长祁
申请人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建湘中路74号北区长城电讯器材服务部
代理机构 :
湖南省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
曹建武
优先权 :
CN86204212.7
主分类号 :
A63H3/42
IPC分类号 :
A63H3/42 A63H3/28
相关图片
IPC结构图谱
A
A部——人类生活必需
A63
运动;游戏;娱乐活动
A63H
玩具,如陀螺、玩偶、滚铁环、积木
A63H3/00
玩偶
A63H3/36
零件;附属物
A63H3/38
玩偶的眼睛
A63H3/42
眼睛的制作
法律状态
1990-10-17 :
专利权的终止
1987-11-18 :
授权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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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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