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造毛皮与天然革或代用底革组成的棉靴鞋
被视为撤回的申请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摘要

本实用新型,用人造毛皮与天然革或代用底革组合制成的棉靴鞋,具有轻便舒适、隔潮、不变形、弹性好、外形美观大方的特点。每双靴鞋可节约天然革50%—70%,降低原材料成本50%左右。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用人造毛皮与天然革或代用底革组成的棉靴鞋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87206221.X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1987-04-06
授权号 :
CN87206221U
授权日 :
1988-03-23
发明人 :
李杰王冬艳吴佩珠
申请人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黑龙江制鞋厂
申请人地址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新化路20号
代理机构 :
齐齐哈尔市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
叶仲刚
优先权 :
CN87206221.X
主分类号 :
A43B1/00
IPC分类号 :
A43B1/00  
相关图片
IPC结构图谱
A
A部——人类生活必需
A43
鞋类
A43B
鞋类的特征;鞋类的部件
A43B1/00
鞋的材料特征
法律状态
1990-03-14 :
被视为撤回的申请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1988-03-23 :
公开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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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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