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消除臭氧的空气负离子发生器
专利权的终止未缴纳年费专利权终止
摘要

一种能够消除臭氧的空气负离子发生器。适用于医院、宾馆、家庭等各种场所,对人体有医疗作用,并可净化空气。它只需在现有的空气负离子发生器上装一可放射紫外线的装置,即解决了产生负离子的同时伴随有对人体有害的臭氧问题。更大地提高了空气负离子发生器医疗之功效。还可有诱杀蚊虫的作用。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可消除臭氧的空气负离子发生器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87210843.0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1987-07-27
授权号 :
CN87210843U
授权日 :
1988-07-06
发明人 :
王世强
申请人 :
王世强
申请人地址 :
安徽省淮北市相山特凿公司科研处转
代理机构 :
煤炭部专利服务中心
代理人 :
张志刚
优先权 :
CN87210843.0
主分类号 :
H01T23/00
IPC分类号 :
H01T23/00  A61L9/22  F24F3/16  
法律状态
1991-11-13 :
专利权的终止未缴纳年费专利权终止
1989-03-29 :
授权
1988-07-06 :
公开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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