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
视为撤回的专利申请
摘要
本发明是一种杀虫剂,主要用于木耳生长期中对虫蛾的杀灭。本发明的配制方法简单,采用的组分易得且成本低廉,经试验证明对蛾虫的杀灭效果很好,是一种适宜在木耳种植区推广应用的杀虫剂。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杀虫剂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CN1041864A
申请号 :
CN88107221.4
公开(公告)日 :
1990-05-09
申请日 :
1988-10-15
授权号 :
暂无
授权日 :
暂无
发明人 :
李志刚王戌鑫
申请人 :
李志刚;王戌鑫
申请人地址 :
河南省洛阳市珠江路洛阳市郊区中原化工研究所
代理机构 :
洛阳市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
陈元刚
优先权 :
CN88107221.4
主分类号 :
A01N59/20
IPC分类号 :
A01N59/20
IPC结构图谱
A
A部——人类生活必需
A01
农业;林业;畜牧业;狩猎;诱捕;捕鱼
A01N
人体、动植物体或其局部的保存;杀生剂,例如作为消毒剂,作为农药或作为除草剂;害虫驱避剂或引诱剂;植物生长调节剂
A01N59/04
二硫化碳;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A01N59/16
重金属;其化合物
A01N59/20
铜
法律状态
1992-02-19 :
视为撤回的专利申请
1990-05-09 :
公开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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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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