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类矿床开采、加工后老卤的地下排放
专利权的终止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盐类矿床开采和加工后的老卤(即废液)的排放方法。它选择采矿区中适宜的地层,按要求设立排卤井,然后用泵直接将老卤灌入井内,达到排卤目的。同时避免了因排放老卤而造成的环境污染,又因老卤返回矿层的深处而达到地下液体的人为补给的目的,可使矿床中伴生有益成分富集,有利于盐类矿床开采中的资源综合开发利用。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盐类矿床开采、加工后老卤的地下排放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CN1038329A
申请号 :
CN89101428.4
公开(公告)日 :
1989-12-27
申请日 :
1989-03-13
授权号 :
CN1011722B
授权日 :
1991-02-20
发明人 :
张义之
申请人 :
化学工业部化工矿山设计研究院
申请人地址 :
江苏省连云港市幸福路18号
代理机构 :
连云港市专利服务中心
代理人 :
章云霓
优先权 :
CN89101428.4
主分类号 :
E21B43/28
IPC分类号 :
E21B43/28
IPC结构图谱
E
E部——固定建筑物
E21
土层或岩石的钻进;采矿
E21B
土层或岩石的钻进;从井中开采油、气、水、可溶解或可熔化物质或矿物泥浆
E21B43/00
从井中开采油、气、水、可溶解或可熔化物质或矿物泥浆的方法或设备
E21B43/28
溶解除碳氧化合物以外的矿物,例如,碱或酸浸沥剂
法律状态
1994-01-19 :
专利权的终止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
1991-10-09 :
授权
1991-02-20 :
审定
1989-12-27 :
公开
1989-10-18 :
实质审查请求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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