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式吹风机
专利权的视为放弃
摘要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燃气式吹风机,是服务行业的理发、烫发的工具。本实用新型以石油液化气为热源,用直流电带动电机,其特点是加热部分的结构,液化气进气管(4)与燃烧器(9)相通,侧面装有点火器(10),上部是换热室(11)及装有灭火,超温的报警装置(15)、(16)。本实用新型的特点是,在无电或停电的条件下,可保证理发、烫发吹风的照常进行。以液化气为热源,经济实用。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燃气式吹风机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89209473.7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1989-09-07
授权号 :
CN2052634U
授权日 :
1990-02-14
发明人 :
张伟生
申请人 :
张伟生
申请人地址 :
辽宁省辽阳县黄泥洼镇中泗河村
代理机构 :
辽阳市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
吴晓东
优先权 :
CN89209473.7
主分类号 :
A45D20/06
IPC分类号 :
A45D20/06
IPC结构图谱
A
A部——人类生活必需
A45
手携物品或旅行品
A45D
理发或修面设备;;化妆或者化妆处理的设备,如用于修指甲或修脚趾甲
A45D20/00
头发干燥装置;其附件
A45D20/04
热空气发生器
A45D20/06
除电以外的加热;人力通风
法律状态
1991-06-12 :
专利权的视为放弃
1990-02-14 :
公开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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