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火区安全点烟器
专利权的终止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
摘要
一种禁火区安全点烟器,由插头、导线、变压器、点火器指示灯构成。采用220V交流电源,通过变压器转换成两组6~36V低压电输出供指示灯、点火器工作。点火器可以包括手控微型开关、电热丝、由二极管和电容器等构成的附加电路,点火3秒内即能点燃香烟。本装置结构简单、使用方便、能外接几个点火器供多人同时使用。并只可在指定安全区域内用,特别适用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人员点烟时用,可长期接入电源,不需更换或添加燃料。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禁火区安全点烟器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89211369.3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1989-01-16
授权号 :
CN2048932U
授权日 :
1989-12-06
发明人 :
彭昌宗唐慧芳
申请人 :
上海市商业储运联营公司职工技术协作委员会
申请人地址 :
上海市四川中路133号
代理机构 :
上海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
杨颂列
优先权 :
CN89211369.3
主分类号 :
F23Q7/24
IPC分类号 :
F23Q7/24
IPC结构图谱
F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
F23
燃烧设备;燃烧方法
F23Q
点火
F23Q
点火
F23Q7/00
炽热点火;采用电热的点火,例如点烟用打火机;电加热的热线点火塞
F23Q7/22
零部件
F23Q7/24
安全装置
法律状态
1993-05-12 :
专利权的终止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
1990-09-05 :
授权
1989-12-06 :
公开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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