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石电子发光技术
专利申请的视为撤回
摘要

本发明涉及钻石电子发光技术,属珠宝首饰类。本技术是把微电子发光元件与钻石结合而使钻石发光的。运用本技术,可使各种钻石发出可见光。若把发光元件与钻石封为一体,也可开发出发光钻石。这种钻石用途很广,如电视机,录音机等。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钻石电子发光技术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CN1054709A
申请号 :
CN90103107.0
公开(公告)日 :
1991-09-25
申请日 :
1990-06-22
授权号 :
暂无
授权日 :
暂无
发明人 :
张坦张一丁张重
申请人 :
张坦;张一丁;张重
申请人地址 :
150001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马端街101号
代理机构 :
代理人 :
优先权 :
CN90103107.0
主分类号 :
A44C17/00
IPC分类号 :
A44C17/00  
IPC结构图谱
A
A部——人类生活必需
A44
服饰缝纫用品;珠宝
A44C
个人装饰品,例如 首饰; 硬币
A44C17/00
宝石或类似物
法律状态
1993-05-26 :
专利申请的视为撤回
1991-09-25 :
公开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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