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硼泥为主的建筑烧结制品
专利权的视为放弃
摘要

本发明涉及到一种用生产硼砂过程中排放的废渣即硼泥工业废渣取代粘土,通过焙烧工艺制成的硼泥烧结制品,如普通机制砖、空心砖、盖瓦等,其使用性能和粘土烧结制品一样,均能满足国家标准的要求。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以硼泥为主的建筑烧结制品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CN1057044A
申请号 :
CN90104002.9
公开(公告)日 :
1991-12-18
申请日 :
1990-06-05
授权号 :
暂无
授权日 :
暂无
发明人 :
王华扬徐建勋
申请人 :
北京市第五建筑工程公司
申请人地址 :
100007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六条8号
代理机构 :
北京市建筑工程专利代理事务所
代理人 :
朱琨
优先权 :
CN90104002.9
主分类号 :
C04B33/02
IPC分类号 :
C04B33/02  
IPC结构图谱
C
C部——化学;冶金
C04
水泥;混凝土;人造石;陶瓷;耐火材料
C04B
石灰;氧化镁;矿渣;水泥;其组合物,例如:砂浆、混凝土或类似的建筑材料;人造石;陶瓷;耐火材料;天然石的处理
C04B33/00
黏土制品
C04B33/02
分别或作为配合料的制备或处理原料
法律状态
1995-09-13 :
专利权的视为放弃
1992-05-13 :
实质审查请求已生效的专利申请
1991-12-18 :
公开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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