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禽的处理
专利权的终止(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
摘要
在屠宰前,先让家禽暴露于一种气氛中足够长的时间使其失去知觉,从而经受缺氧惊厥。然后屠宰此家禽。屠宰后,先冷却家禽,然后进行剔骨或分割。发现剔骨或分割可以在屠宰后4小时内进行,而无需传统的12小时成更多时间,而且对肉产品的质量没有不利影响。这是由于缺氧惊厥使家禽的胸肌和其它肌肉产生糖酵解的结果。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家禽的处理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CN1052592A
申请号 :
CN90106078.X
公开(公告)日 :
1991-07-03
申请日 :
1990-12-21
授权号 :
CN1026384C
授权日 :
1994-11-02
发明人 :
安东尼·R·S·奥兹利内维尔·乔治·格雷戈里安布尔·B·M·拉杰
申请人 :
英国氧气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英国萨里郡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代理人 :
姜建成
优先权 :
CN90106078.X
主分类号 :
A22B3/08
IPC分类号 :
A22B3/08
IPC结构图谱
A
A部——人类生活必需
A22
屠宰;肉品处理;家禽或鱼的加工
A22B
屠宰
A22B3/00
屠宰或击昏
A22B3/08
屠宰家禽或鱼用的,例如屠宰钳、屠宰剪
法律状态
2009-02-18 :
专利权的终止(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
2002-04-24 :
其他有关事项
1994-11-02 :
授权
1993-03-31 :
实质审查请求的生效
1991-07-03 :
公开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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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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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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