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鞭炮防护眼镜
专利权的终止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
摘要
本实用新型是涉及燃放烟花,鞭炮时避免伤害眼睛的一种防护用品。它在现有眼镜的基础上,在镜片的前方加装可透视的防护罩,并将镜框四侧的周边向后延伸,制成与人体面部相应部位近于吻合的框形构件,阻止爆炸物从前方及四侧侵入。它可有效防止爆炸物伤害眼睛,而且可一物多用。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燃放鞭炮防护眼镜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90202015.3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1990-02-28
授权号 :
CN2060344U
授权日 :
1990-08-15
发明人 :
赵留国
申请人 :
赵留国
申请人地址 :
天津市北郊区北仓北天津47中学
代理机构 :
天津市专利事务所专利代理服务部
代理人 :
徐慰明
优先权 :
CN90202015.3
主分类号 :
A61F9/02
IPC分类号 :
A61F9/02
相关图片
IPC结构图谱
A
A部——人类生活必需
A61
医学或兽医学;卫生学
A61F
可植入血管内的滤器;假体;为人体管状结构提供开口、或防止其塌陷的装置,例如支架;整形外科、护理或避孕装置;热敷;眼或耳的治疗或保护;绷带、敷料或吸收垫;急救箱
A61F9/00
治疗眼睛的方法或设备;放置隐形眼镜的装置;纠正斜视的仪器;引导盲人的仪器;携于身上或手中的眼保护器具
A61F9/02
护目镜
法律状态
1993-06-23 :
专利权的终止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
1991-05-22 :
授权
1990-08-15 :
公开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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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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