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光警示手提包及背包
专利权的终止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
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亮光警示背包及手提包,尤指一种将背包及手提包的正面及侧面安置以灯泡为光源体的装置,并在背包及手提包内布设电力回路装置,而这套电力回路装置包括:——1.5V的干电池一组——电池并联放置器一组——小型灯座、灯泡及置于外壳体的灯罩利用设置于壳体外表之灯泡所发出之光亮,可于夜间达到警示功效。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亮光警示手提包及背包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暂无
申请号 :
CN90220940.X
公开(公告)日 :
暂无
申请日 :
1990-09-18
授权号 :
CN2075894U
授权日 :
1991-05-01
发明人 :
陈正治
申请人 :
陈正治
申请人地址 :
台湾省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王忠忠
优先权 :
CN90220940.X
主分类号 :
A45C13/18
IPC分类号 :
A45C13/18
IPC结构图谱
A
A部——人类生活必需
A45
手携物品或旅行品
A45C
小包;行李箱;手提袋
A45C13/00
零件;附件
A45C13/18
防止行李箱或袋被窃或丢失的装置
法律状态
1995-11-08 :
专利权的终止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
1992-01-15 :
授权
1991-05-01 :
公开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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