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炮用红、蓝闪珠及闪片
专利申请的视为撤回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具有红、蓝闪光效果,花炮用的红、蓝闪珠及闪片。其特征在于:分别称取花炮用红、蓝闪药物,过筛拌匀、外加1~2%浆糊造粒,控制珠粒在8~15目,晒干即成红、蓝闪珠或取上述药物,外加3~4%浆糊,调成糊状刷在条形纸上,晒干即成红、蓝闪片。其优点在于:具有红、蓝闪光效果,同时产生稍许声响,不含稀贵金属和烟花禁用材料,安全无毒害,成本价格适宜,适用于花炮喷花类和高空闪烁效果的烟花产品。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花炮用红、蓝闪珠及闪片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CN1072403A
申请号 :
CN91106849.X
公开(公告)日 :
1993-05-26
申请日 :
1991-11-18
授权号 :
暂无
授权日 :
暂无
发明人 :
何红运何鼎胜罗剑毛棣辉曾应舟
申请人 :
湖南省浏阳县太平桥出口花炮厂
申请人地址 :
410300湖南省浏阳县太平桥乡
代理机构 :
长沙市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
杨开义
优先权 :
CN91106849.X
主分类号 :
C06B23/00
IPC分类号 :
C06B23/00  C06B31/08  
IPC结构图谱
C
C部——化学;冶金
C06
炸药;火柴
C06B
炸药或热剂的组合物;其制造;用单种物质作炸药
C06B23/00
以非炸药成分或非热剂成分为特征的组合物
法律状态
1995-03-08 :
专利申请的视为撤回
1993-05-26 :
公开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文件下载
暂无PDF文件可下载
  • 联系电话
    电话:023-6033-8768
    QQ:1493236332
  • 联系 Q Q
    电话:023-6033-8768
    QQ:1493236332
  • 关注微信
    电话:023-6033-8768
    QQ:1493236332
  • 收藏
    电话:023-6033-8768
    QQ:1493236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