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清新剂组合物
专利申请的视为撤回
摘要

本发明涉及空气清新剂组合物,以其重量计,含有a)至少30wt%至少一种C1—C6醇;b)至少5wt%至少一种二醇,选自乙二醇-乙醚,乙二醇-甲醚、丙二醇-乙醚、丙二醇-甲醚、二丙二醇-乙醚和二丙二醇-甲醚,其中a和b的用量共为至少40wt%;c)0.5—20wt%的至少一种香料;和d)余量水。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空气清新剂组合物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CN1067585A
申请号 :
CN92104650.2
公开(公告)日 :
1993-01-06
申请日 :
1992-06-12
授权号 :
暂无
授权日 :
暂无
发明人 :
A·D·迪赫罗特
申请人 :
莎拉李/迪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
荷兰乌得勒支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代理人 :
卢新华
优先权 :
CN92104650.2
主分类号 :
A61L9/04
IPC分类号 :
A61L9/04  A61L9/01  
IPC结构图谱
A
A部——人类生活必需
A61
医学或兽医学;卫生学
A61L
材料或消毒的一般方法或装置;空气的灭菌、消毒或除臭;绷带、敷料、吸收垫或外科用品的化学方面;绷带、敷料、吸收垫或外科用品的材料
A61L9/00
空气的消毒、灭菌或除臭
A61L9/015
应用气态或气化物质,例如臭氧
A61L9/04
使用不加热时在空气中气化的物质
法律状态
1995-12-27 :
专利申请的视为撤回
1994-07-13 :
实质审查请求的生效
1993-01-06 :
公开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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