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醇化液及其加工方法
专利权的终止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
摘要
烟草醇化液及其加工方法属于烟草的处理。本醇化液是由檀香、沉香、小茴香、丁香、金银花、连翘与板兰根等多味中药按1∶10比例称量后浸泡在40°~50°白酒中制作而成的,并按一定用量将烟草醇化液喷洒在烟叶上然后催化发酵,可缩短烟叶发酵时间1/2-1/3,而且可有效地祛除杂气,降低焦油含量,延长卷烟保存时间,具有一定的保健作用。烟草醇化液加工简单,使用方便,是一种很有应用价值的天然植物烟叶发酵催化剂。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烟草醇化液及其加工方法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CN1088414A
申请号 :
CN92111770.1
公开(公告)日 :
1994-06-29
申请日 :
1992-12-19
授权号 :
CN1031312C
授权日 :
1996-03-20
发明人 :
祖泽民陈容和李爱珍李国文祖沛南
申请人 :
祖泽民
申请人地址 :
416900湖南省桑植县中医院
代理机构 :
湖南省专利服务中心
代理人 :
张美娟
优先权 :
CN92111770.1
主分类号 :
A24B15/28
IPC分类号 :
A24B15/28 A24B3/18
IPC结构图谱
A
A部——人类生活必需
A24
烟草;雪茄烟;纸烟;模拟吸烟装置;吸烟者用品
A24B
吸烟或嚼烟的制造或制备;烟草;鼻烟
A24B15/00
烟草的化学特性或处理;烟草代用品,例如,液体形式的
A24B15/18
烟草制品或烟草代用品的处理
A24B15/28
应用化学物质
法律状态
1998-02-11 :
专利权的终止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
1996-03-20 :
授权
1994-06-29 :
公开
1994-01-12 :
实质审查请求的生效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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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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