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餐米粉及其生产工艺
专利申请的视为撤回
摘要
本发明涉及食用的快餐米粉及生产工艺。目前,人们食用的快餐食品,基本上为快餐面,但许多人不愿食面食,而喜食米食,如米粉。但日常食用的米粉在食用前必须经温水浸泡5个小时以上,方可配料食用,且口感较硬。因此不适宜作快餐食品。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快餐米粉,在加工过程中,将大米碎粉预先用酵母进行发酵,然后经粉丝机制成米粉,该米粉食用时只需开水浸泡8分钟,配料即可食用,且口感较软而适中,适合于作快餐食品。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快餐米粉及其生产工艺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CN1088747A
申请号 :
CN93100463.2
公开(公告)日 :
1994-07-06
申请日 :
1993-01-01
授权号 :
暂无
授权日 :
暂无
发明人 :
李积元
申请人 :
李积元
申请人地址 :
434532湖北省荆门市长江葛洲坝水泥厂
代理机构 :
代理人 :
优先权 :
CN93100463.2
主分类号 :
A23L1/10
IPC分类号 :
A23L1/10 A23L1/105 A23L1/16
法律状态
1996-04-03 :
专利申请的视为撤回
1994-07-06 :
公开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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