卤代烷灭火剂的分解方法
专利权的终止(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
摘要

一种通常称作“哈龙”(Halons)的卤代烷灭火剂的分解方法,使其在空气存在下与重量组成100∶1~20∶2~30的氧化镁-镍、铬、铋硝酸盐-石墨复合催化剂或与重量组成为100∶0~20的活性炭-镍、铬、铋硝酸盐催化剂在300~550℃下接触反应,卤代烷与空气体积比1∶7~12,空速400~800ml/h·g,在这样的条件下,本很稳定的“哈龙”灭火剂可被彻底分解,形成对地球臭氧层无破坏作用的卤素、卤化氢和CO2。本法也适用于CFC致冷剂的分解。

基本信息
专利标题 :
卤代烷灭火剂的分解方法
专利标题(英):
暂无
公开(公告)号 :
CN1097347A
申请号 :
CN93108437.7
公开(公告)日 :
1995-01-18
申请日 :
1993-07-13
授权号 :
CN1035718C
授权日 :
1997-08-27
发明人 :
姜维良丁康生
申请人 :
浙江省化工研究院
申请人地址 :
310023浙江省杭州市留下营门口
代理机构 :
浙江省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
陶圣如
优先权 :
CN93108437.7
主分类号 :
A62D3/00
IPC分类号 :
A62D3/00  B01D53/34  
IPC结构图谱
A
A部——人类生活必需
A62
救生;消防
A62D
灭火用化学装置;通过产生化学变化使有害的化学物质无害或减少害处的方法;用于防护有害化学试剂的覆盖物或衣罩的材料组合物;用于防毒面具、呼吸器、呼吸袋或头盔的透明部件的材料组合物;用于呼吸装置中的化学材料组合物
A62D3/00
通过在物质中产生化学变化使有害化学物质无害或降低危害的方法
法律状态
2008-09-10 :
专利权的终止(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
2002-11-13 :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专利权的转移
变更事项 : 专利权人
变更前权利人 : 浙江省化工研究院
变更后权利人 : 浙江蓝天环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事项 : 地址
变更前权利人 : 浙江省杭州市留下营门口
变更后权利人 : 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387号
登记生效日 : 20021011
1997-08-27 :
授权
1995-01-18 :
公开
1994-06-15 :
实质审查请求的生效
注:本法律状态信息仅供参考,即时准确的法律状态信息须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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